就在今年3月底,建德市國土局又接到群眾舉報,重新對吳康孟違建一事進行現場核實,並於3月27日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參與現場執法的建德市國土局執法監察大隊副大隊長蔣振宇告訴記者,經過案卷調查及現場測量認定,吳康孟在2008年搬入後,在未經合法批准的情況下,繼續非法占用土地6368平方米,建造附房及附屬設施,“其中的430平方米在2008年處罰時已有房屋,後拆除重建,屬二次違法。”
“2008年已處罰過的2310平方米,加上新增的6368平方米違法用地,除去重合的430平方米,共有8248平方米違法用地。”蔣振宇說。
“村民受益房”是拆是留?
儘管已經簽收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但吳康孟對於主體別墅以外的違建,深感委屈,“後面這幢房子以及包進來的花園,其實都是村裡委托我出資建造,供村民集體使用的。”
吳康孟說,別墅後面的山頭位置,原來是村裡的公園,“2007年新農村建設時配套修的,山上還有17個墳頭。”此外,現在的“義恒堂”,之前是一排平房。“也是村兩委托我出資建,用於村民婚喪嫁娶時擺酒用。”吳康孟告訴記者,2012年他將這排平房推倒,出資800萬元修建了現在的“義恒堂”,同時一並整修了公園,並用圍墻將這些統統包進。
欽堂村出具的一份《會議紀要》證實了吳康孟的說法。紀要顯示,2006年5月9日,欽堂村兩委會議決定,“為便於村民民間各種活動,決定在村排留山腳下建造一座1200平方米左右活動樓。由於村集體經濟薄弱,村兩委決定由吳康孟私人出資建造,全體村民免費享用。並結合新農村建設,將潭基頂小荒坡給吳康孟使用,搞好綠化和公園,種植各種果樹供全體村民游玩、采摘。”
記者在欽堂村走訪時,村民們也證實了這一說法。79歲的吳華勤說,“村民要擺酒,都會到他(吳康孟)家裡,不收錢的,酒菜自己準備。”欽堂鄉“青青酒家”的老板娘告訴記者,她並非欽堂村人,“前年女兒結婚,酒席也是在吳書記家辦的,都不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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