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1日電/4月21日訊 今天上午,記者從中國銀監會打擊非法集資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當前中國非法集資形勢嚴峻,案件涉及全國31個省(區、市)、87%的市(地、州、盟)和港、澳、台地區。新發案件更多地集中在中東部省份,跨省案件增多。
中國網報道,據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劉張君介紹,當前非法集資犯罪呈現3個特點:
一是發案數量、涉案金額、參與集資人數繼續處於高位,達歷年來第二峰值。
二是發案區域廣泛,重點地區集中,跨省份案件突出。截至目前,非法集資案件涉及全國31個省(區、市)、87%的市(地、州、盟)和港、澳、台地區。新發案件更多地集中在中東部省份,跨省案件增多,影響較大。
三是不斷向新的行業、領域蔓延。很多非融資性擔保公司、投資咨詢等中介機構公開“代人理財”大肆非法集資;許多小額貸款公司、私募股權投資等融資性機構超範圍經營涉嫌非法集資;一些農業專業合作社以入股分紅為誘餌吸收農民資金投資異地或放高利貸;網絡平台打著“民間借貸”旗號非法集資風險也日見凸顯。非法集資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擾亂國家正常經濟金融秩序,影響社會穩定。
劉張君表示,防範、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是一項長期、複雜、艱巨的工作任務。為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於2014年3月25日出台《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公通字〔2014〕16號),這是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台以來又一個重要法律政策規定,對非法集資的行政認定、“向社會公開宣傳”的認定、“社會公眾”的認定、共同犯罪的處理、涉案財物的追繳和處置、證據收集、涉及民事案件的處理、跨區域案件的處理等八個方面的問題作了進一步的明確規定。《意見》的出台,有利於社會公眾更好地把握非法集資特點,有利於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進一步做好監測預警,有利於公安司法機關正確適用法律、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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