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5日電/昨天,中央第九巡視組在向福建省反饋巡視情況時再次明確提到“裸官”問題,稱廳處級領導幹部“裸官”較多,離退休領導幹部在社團組織兼職過多。一些領導幹部與商人交往過密。
南都記者了解到,“裸官”治理已被中央提上議事日程。今年上半年,中組部下發《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重新定義“裸官”概念,並首次明確5類重點崗位“裸官”需清理。近期,至少有10多個省份啟動了對基層裸官數量的摸底。
中央發文明確清理“裸官”
繼今年廣東省啟動裸官治理專項行動後,福建省也被中央巡視組指出存在裸官問題。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向南都指出,裸官並非“廣東特色”,在沿海地區和經濟發達省份、尤其是一些具有漂洋過海出國謀發展的“僑鄉”,裸官人數比例往往比較大;與廳處級官員相比,基層裸官現象同樣值得關注。新華社去年8月一項調查顯示,出逃官員呈現出級別由高向低、部門由“熱”向“冷”發展的特點,而在今年廣東省裸官清理查出的1000多名裸官中,市廳級幹部9名、處級134名、科級及以下723名。
針對裸官問題,中組部今年下發了《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與2010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不同,後者只要求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填表申報個人財產、配偶、子女等與“裸官”相關情況,並未明確要對裸官採取哪些措施;而《管理辦法》中首次明確需對“裸官”進行清理:“裸官”不得在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法院、檢察院領導成員崗位、以上機關工作部門或機關內設機構負責人崗位等5類重要崗位任職,要求已在所列5類崗位任職的裸官,組織人事部門應與其談話,或者動員其配偶、子女回國,或者調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