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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被曝住豪宅不交租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29 18:41:19


  中評社香港7月29日電/據港媒報道,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前新鴻基地產代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趙靖詩,昨日(28日)繼續揭露2003至2005年,許仕仁租用禮頓山2個豪宅單位的租務情況。

  趙靖詩表示,在2003年4月至2004年3月期間,許仕仁確實入住這個2個單位,租金為11萬元(港幣 下同)略比市價低,但地產代理公司不曾收到有關租約及租金。及至2005年她收到新鴻基通知需要為許仕仁續租,並將租約追溯至2004年4月。不過,當許仕仁獲委任為香港政務司司長後,新鴻基主席郭炳湘下令更改租約內容,租金升回市值水平至16萬元,但許仕仁拒付新租按金,而租金則分別由新鴻基子公司,及同案被告新鴻基副主席郭炳江、郭炳聯支付。

  許仕仁涉貪案昨日繼續在香港高院審訊,控方再傳召第25名證人、新地旗下租務公司高層趙靖詩繼續作供。趙靖詩表示,公司文件顯示,涉案的2個豪宅單位有2份租約,首份為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當時由郭炳湘定下各單位月租5.5萬元。事後她知道該2個單位的住戶為許仕仁。

  首份租約屆滿後,公司以同樣條件續租至2005年4月。不過,趙靖詩在2005年處理文件時,發現該2個單位續租後未有繳租,亦未有正式租約。她認為該2個單位租務混亂,遂向郭炳湘查問。郭炳湘回復稱再為該2個單位續租,租金維持於舊水平,但續租的新租約時期追溯至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此為第2份租約。

  在2005年6月25日,她準備好追收租金的通知信,但她先致電郭炳湘查問是否需要發出信件,最後信件未有發出。

  她稱,在2005年6月底,郭炳湘又下令解除剛訂立的第2份租約,要求另立一份新租約,新租約內容為該2個單位的租金上升至各月租8萬元,租期為2005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為期30個月。而許仕仁在2005年7月1日正式履新為政務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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