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愛賭回家就要錢
張英說,胡徠喜歡賭博,經常回來要錢,要到錢就消失一段時間,直到錢用完。2002年,自己從老家出走,沒有讓丈夫知道行蹤,兒女的生活費、學費通過打工掙錢往家裡寄。
沒過幾年,兩人重新在一起,繼續吵架。2008年,二人離婚,兒子已經成年,女兒判給張英。
張英再婚後,胡徠依然來找她要求複婚。考慮要給孩子們一個完整的家,張英將婚離了準備與胡徠複婚,兩人在重慶打工同居。
胡徠找張英拿了幾萬元,創業開皮鞋廠。由於沒有品牌,樣式也不好,不久小作坊倒閉了。此後,胡徠又常常找妻子兒子要錢。
“離婚了別再來騷擾”
前日下午2點過,胡徠走進派出所:“我要告他們,重婚罪。”胡徠狂吼。“不要吼,跟我到調解室來。”值班組長楊剛說。
“你知道重婚是什麼嗎?懂法律不?”楊剛問胡徠。胡徠依然在調解室喊著要打人殺人。張英也在一旁聲嘶力竭解釋,現場亂成一團。“你們都吵了20多年了,還不是沒解決問題。”楊剛告訴兩人,要想解決問題,一個一個說。
“你們兩個今天在這裡表演,給孩子帶來什麼?如何配得上父母稱號?”楊剛勸兩人,“你們不能只考慮自己。”張英有些生氣,“從結婚到現在,幾乎沒有一天安生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