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7日電/教育部6日發布的《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試行)》強調,義務教育學校要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入學或升學考試,不以各類競賽、考級、獎勵證書作為學生入學或升學的依據。
標準指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落實招生入學方案,公開範圍、程序、時間、結果,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實行均衡編班,不分重點班與非重點班。編班過程邀請相關人員參加,接受各方監督。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義務教育免費的規定。
標準要求,建立“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學校需主動聯繫輟學學生家長,針對輟學原因,積極幫助學生返校。加強教師管理和職業道德建設。要求教師尊重學生人格,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收受學生或家長禮品,不從事有償補課。關心教師生活狀況和身心健康,經常組織形式多樣的活動,定期安排教師體檢。
據悉,這一標準是針對義務教育學校管理工作特點,管理標準立足學校管理工作實際,以學生和教師為中心設置了6項管理職責,分別是“平等對待每位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營造和諧安全環境、建設現代學校制度”。6項管理職責下設22項管理任務,管理任務共下設92條管理要求,基本涵蓋了學校管理的主要方面。
同時,為了檢驗管理標準提出的92條要求是否符合地方實際,在地方主動申請的基礎上,教育部確定北京市海淀區、山西省呂梁市孝義市、江蘇省泰州市、山東省威海市、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四川省成都市蒲江縣、貴州省貴陽市7個地市、區縣為管理標準實驗區。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