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欲帶小孩包扎傷口,遭到男子堅拒;警察同時上前,欲抱離孩子時,亦遭到男子拒絕,他說,“這是我的孩子,你們要幹什麼?”雙方一時對峙。最終,警察趁男子不注意,將其懷中的小孩強行帶離,隨後醫生對小孩手指處的傷口進行了包扎,記者看到小孩的病歷上登記著“三歲”。
記者從急診科一醫生處了解到,小孩共有4根手指指甲被掰掉,分別是左手的中指、無名指,右手的中指、無名指,“傷勢並不重,甲床沒有損傷,指甲過段時間後也會長出來,但被掰掉時,會非常非常疼”。
聲音
男子親屬:他育有一兒一女 女兒送給親戚
昨日,記者聯繫到男子一親人。據悉,男子姓李,廣東海豐人,三年前與妻子結婚,二人在老家擺了酒席,但並未領取結婚證,婚後二人先後育有一兒一女,女兒因無力贍養送給親戚。
據悉,李某以務農為生,平常好酗酒,酒後便向妻子施暴。李某夫妻曾協商,近期到東莞打工。但一個月前,李某妻子或因不堪家暴,離家出走。李某遂攜兒子前往東莞尋找,未果;聽聞其妻子在佛山有親戚,又趕至佛山,搜尋數日亦無果。
“昨晚他還給我電話,問我怎麼辦,我勸他回家,他沒同意也沒拒絕。”李某家人稱,“現在全家正在協商,看如何處理此事,孩子給他一個人帶著肯定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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