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2日電/銀監會近日下文要求加強企業擔保圈貸款風險的防範和化解工作。銀監會警示,擔保圈企業風險較高的地區為長三角、珠三角等地,行業分布為鋼貿、煤炭、紡織化纖等;銀行要重點監控銀行貸款依存度高、民間融資依存度高、生產經營不正常的擔保圈企業。
據財新網報道,銀監會於7月底下發通知,對聯保貸款進行規模限制,同時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10月底之前,完成對擔保圈貸款的風險排查,並及時匯報排查結果和高風險客戶的風險處置預案。
財新記者獲悉,對於聯保模式的貸款,銀監會首次明確提出,要求企業對外擔保的限額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淨資產,除農戶擔保貸款外,每家企業的擔保客戶不得超過5戶,並嚴格控制聯保體內單戶貸款額度。
接近監管層人士對財新記者指出,在小微企業和縣域企業中,採取互保、聯保、循環擔保等方式進行貸款的行為較為普遍。這容易造成多頭授信和過度授信,在經濟下行周期中,如果擔保圈個別企業發生經營問題和財務危機時,往往會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風險很快傳染,導致圈內企業整體陷入困境。
“聯保貸款曾大力被中小銀行和全國農信系統銀行大力推廣,被視為最適合中國國情的貸款模式。”一位上海農商行相關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自從鋼貿不良暴露之後,銀行發現,聯保非但不能起到分散風險的作用,而且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好的企業被壞的企業拖垮,形成銀行大量壞賬,也加劇了擔保和被擔保的企業資金鏈斷裂的情況。
“本來,聯保互保是一種銀行信貸風險管理的創新,但在一部分地區、一部分行業,這一融資方式被不當使用,甚至一些銀行重形式合規、輕實質性審查,忽視了聯保互保的有效性,從而埋下風險隱患。”央行南京分行行長周學東在一次研討會上表示。
排查擔保圈企業
銀監會要求,首先,要把企業第一還款來源作為授信額度控制和貸款風險管理的首要條件,轉變風險管理中過度依賴擔保、抵押等第二還款來源的做法。比如,單個企業客戶的貸款需求必須有真實交易背景作為支撐,根據企業銷售規模與經營周轉速度合理核定貸款額度,其貸款額度必須有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作為覆蓋。
其次,要加強對企業聯保互保業務的准入管理,加強對保證人的准入管理。比如,深入調查相關借款人和擔保人關聯關係、資金流向並甄別聯保背景真實性,防範操作風險和欺詐風險。嚴格限制盲目擔保和過度擔保行為,防止擔保鏈條過長。
同時,銀監會要求在10月底之前,各家銀行完成對擔保圈貸款的風險排查,並及時匯報排查結果和高風險客戶的風險處置預案。對於發現屬於擔保圈貸款的客戶,要及時納入擔保圈治理範圍,重點做好對借款人、保證人償債能力的分析和監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