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罪給搜狐一經理47萬删新聞
王某說,對於他沒有權限删除的帖子,他就在QQ群裡找別人删除,對方能免費最好,如果不能免費,他就讓找他幫忙的人先把錢匯到他賬戶裡,他再全額轉給删帖人,他從中不收一分錢。
法院查明,2009年11月至2012年5月間,王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删除有關的網絡信息,向北京搜狐新媒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網安中心高級經理何某行賄46.95萬元。
何某供稱,2010年,他在一次網站人員飯局上認識了王某。
王某經常找其幫忙删除搜狐網財經板塊的新聞,每次都是删兩條左右。收到王某短信後,何某會將短信轉發給搜狐網安中心當班的人,讓他們幫忙删除。每次删完,王某都會給何某或其母親的銀行卡內打錢。有一次删除兩條財經板塊的新聞,王某給何某打了5000元錢。
何某被豐台法院認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101.5萬元、行賄15.6萬元,其中受賄金額包括收受王某給予的46.95萬元。日前,何某被法院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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