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1日電/丈夫和“女閨蜜”網上聊得火熱,被妻子發現後,後果很嚴重:從此後,丈夫上班、出差、和朋友吃飯等,都要向妻子“簽到”。近4年來,丈夫一直執行得很好,甚至有一天“簽到”8次。可最近一周,因為工作太忙,丈夫有三次沒簽到,妻子就鬧了起來,甚至還鬧到社區居委會。最終,丈夫保證以後準時“簽到”,否則忘一次罰做家務一周。
丈夫犯了錯:
網上認識“女閨蜜”
今年35歲的陳先生,家住渝北區龍山路72號新城麗都小區,2008年與妻子江女士結婚。“我們感情一直很好,以前我追了她5年。”昨日下午,在重慶某廣告公司,陳先生說,2009年兒子出生了,那時他天天上班,孩子更多的由妻子帶。
“可能是我工作太累太忙,又不想把情緒帶回家。”陳說,2010年,他在辦公室上網時,在網上認識一個女孩,兩人經常在網上聊天,時間一長,女孩成了陳先生的“女閨蜜”。兩人開始在網上肆無忌憚的談家庭、生活等。
江女士稱,以前,她從不看丈夫的QQ、手機等,2010年8月份一天,她偶爾打開丈夫的QQ,看到丈夫與“女閨蜜”的聊天記錄,有很多甜言蜜語,甚至談到了性。女士說,丈夫回家後,兩人鬧開了,整整一周,陳先生都向江女士解釋,但江女士不相信,最後鬧得雙方要離婚。
妻子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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