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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董事長偷挖18米深地下室致4間房屋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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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15-01-27 17: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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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私自建設地下室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如果違建業主逾期不履行,且經催告仍不履行改正義務,行政機關將代履行,用水泥回填地下室。而由此產生的材料費、人工費、技術評估費等各種費用都將由違建業主承擔。
除了自辦企業之外,該院落的業主李某還擁有多重社會職務。市有關部門近日將以公函形式向江蘇省徐州市有關部門通報該業主的違法行為。
(來源:《法制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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