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
煙花銷售點須亮明證照
昨日北京迎來羊年煙花爆竹銷售的第一天。北京通州、東城、朝陽、房山等工商分局對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展開檢查,核對貨物和進貨單據,銷售的煙花爆竹必須具有防偽標簽,網點必須亮明證照。
昨日,通州工商分局執法人員來到一家位於南關附近的煙花爆竹銷售點,拿出煙花爆竹監管台賬,逐一核對現場懸掛的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以及營業執照信息,同時對網點內的各種煙花爆竹與進貨單據記錄進行核准比對,並看煙花爆竹上是否有防偽標簽、產品標識,嚴防不合格煙花爆竹流入市場。
工商人員介紹,沒有銷售網點沒有問題,由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兩名工商執法人員也要分別簽字,其中一份交給銷售網點留存,另外一份帶回工商所存檔備查。
工商部門提醒市民,購買煙花爆竹一定要到懸掛《營業執照》和《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的正規銷售網點購買,查看煙花爆竹外包裝的防偽標識,一旦發現有人無證、無照銷售煙花爆竹或銷售未經許可的煙花爆竹行為,可隨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舉報。
煙花燃放政策變革
2005年 將禁止燃放調整為了限制燃放,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初二至十五每天7時至24時,全市五環路以內可燃放
2006年 國務院明確將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中小學校、敬老院等七類部位列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
2012年 北京新增建築工地、重點消防單位的高層建築物、停車多燃放空間小的平房密集區、居民小區等8類禁放區域
2014年 規定出現空氣重度污染橙色和紅色預警,全市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停止向銷售點配送,網點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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