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中讓我感觸最深的是在中醫院住院的16天,我無依無靠,手術後不能動,是中醫院的護士和護理阿姨照顧我,有個跟我年紀差不多的護理阿姨,經常幫我擦澡,我不能吃東西,他們就買來烏雞湯讓我喝,我喝不到,他們就找來吸管……” 說到動情處,李安榮眼角流出感激的眼淚。“他們一不是我的親人,二不是我的朋友,他們的無私關愛堅定了我的信念,自己也要盡微薄之力關愛他人、奉獻社會。因為我深深體會到,在自己需要別人幫助時得到了幫助,是多麼開心。”
“因為長期生病,醫院的醫生都認識我了。”李安榮告訴新快報記者,是中山市中醫院給了他第二次生命,他除了感激只有用自己的身體來回報社會。
“還欠醫院費用,還要工作還錢”
中山市人民醫院是廣東省僅有的6所接受器官捐獻的醫院之一,服務珠海、中山區域。昨日,在中山市人民醫院OPO(人體器官獲取組織)會議室,李安榮填寫了遺體捐獻申請表。OPO辦公室主任謝熙表示,根據相關規定,癌症患者不宜捐獻器官,李安榮說的眼角膜捐獻,還需要審慎評估。李安榮說:“只要用得著,我身上有用的東西都可以捐獻,包括遺體。”
填完捐獻申請表後,李安榮說,老婆走了,兒子已長大成人,自己算無所牽掛了。人總是要死的,趁自己還“健康”還得工作,否則沒有生活來源,“我還欠醫院一些費用,我還得工作還要還。”
李安榮說,他沒什麼埋怨,他認命,他清楚癌症意味著什麼。去年手術後,他回老家休息了一段時間,去年臘月又來到中山,重新找了一份工作,目前還沒發工資。他說,他要好好活下去,好好工作。他說,他相信世上還是好人多,他要向郭明義學習,趁還活著,盡自己微薄之力幫助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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