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夏某在膠帶廠車間遇到蔣某後,越看越火,萌生了“同歸於盡”的想法。她找來一個空飲料瓶,裝了大半瓶用來清洗生產機器的易燃易爆化學品醋酸乙酯。
當晚,夏某拿著這瓶“飲料”約蔣某在百世匯通快遞公司附近見面。
“如果你真心喜歡卿某,我可以跟他離婚,成全你們。”夏某試探道
“我不會跟自己的老公離婚,跟你丈夫在一起就是為了好玩。”夏某說,蔣某賭氣的話再次點燃了她的怒火,她打開“飲料”朝對方身上潑去,接著又掏出打火機點燃。
事發後,卿某在接受警方調查時表示,他跟蔣某沒有不正當男女關係。“那天恰好在夜市邊碰到,作為同事就坐下來聊了聊,沒想到老婆吃醋後惹出這麼大的事。”
夏某是主動投案的,並承認了縱火的事實。她居然說:“沒有燒死已經很好了,誰讓她要破壞我的家庭,她活該……”。
目前,夏某已被義烏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來源:《法制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