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7日電/對學生家長並不陌生的“校訊通”業務正在受到工商部門的關注。1月26日,新華社報道稱,河北省工商局通報,中國移動河北分公司、中國聯通河北分公司、中國電信河北分公司等電信運營商採取贈與學校領導、班主任、聯繫人老師話費的方式,向廣大學生強行推銷“校訊通”“家校通”“翼校通”等產品,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業內人士稱,相關公司將面臨行政處罰。
通報前一周已被約談
“校訊通”“家校通”“翼校通”是電信運營商針對教育系統開發的電信增值業務,曾普遍用於家長和老師、學校之間的溝通。
據河北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在此業務推廣過程中,電信運營商採用與教育部門或與教育部門下屬公司合作的方式,支付所謂的渠道費用,以合法的外衣非法獲得與學校排他性合作的機會。與基本教育功能、學校教育管理職能相捆綁,設定技術壁壘,變相強制學生、家長使用相關電信業務。為了保障固有利益,排斥使用更有效的新技術,如微信等,強制學生、家長等客戶使用其提供的不必要的技術服務。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一周前的1月19日,河北省工商局就曾以“規範電信行業的不正當競爭、壟斷等違法行為”為主題召開電信運營商行政約談會。要求電信運營商在2月底之前,搞好自查自糾,整改後要向工商部門報告情況。工商部門將進行回訪調查,對整改後依然存在問題的要進行依法處置。
對此,新京報記者聯繫三大運營商,中國移動表示目前正在核查,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表示正在了解情況,截至發稿,三大運營商均未有進一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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