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3日電/新疆監獄危害國家安全罪犯減刑宣判宣教大會在新疆第一監獄召開。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對買買提托乎提·買買提肉孜等11名危害國家安全罪犯依法減刑。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木太力甫·吾布力說,這11名罪犯有的是分裂國家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有的是“東伊運”“東突解”等恐怖組織頭目,有的是“7·5”事件的境內主要組織、策劃者,曾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極大危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
經法院審理查明,這些服刑人員能夠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確有悔改表現,裁定對11名服刑人員依法減刑。7人由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4人減刑6個月。其中1人經減刑,現已刑滿釋放。
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監獄管理局的提請,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買買提托乎提·買買提肉孜等11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減刑案件。這11名減刑人員中,買買提托乎提·買買提肉孜曾在阿富汗接受恐怖培訓,後夥同“東伊運”原一號頭目艾山·買合蘇木等成立“東突伊斯蘭黨”,並積極與基地組織和本·拉登聯繫,在阿富汗等地建立恐怖培訓基地,培訓新疆籍恐怖人員,在巴基斯坦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玉山江·吉力力曾在境外先後加入“東突解”“東伊運”兩個恐怖組織,成為核心成員,並在境外利用“伊瑪目”職位進行分裂恐怖活動;身為博士的買買提江·阿不都卡德爾曾利用高校教師身份,拉攏招募成員,組織領導分裂國家犯罪集團實施犯罪。
近年來,新疆監獄系統深入開展“去極端化”教育,為服刑人員宣講法律法規,邀請宗教學者講宗教正信,開展“一封家書”、現身說法等活動,對服刑人員給予人文關懷和親情感化,一大批服刑人員思想得到轉化,甚至一些思想頑固的頭目骨幹也開始放棄極端思想。
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雪克來提·扎克爾在大會上說,新疆監獄系統以“去極端化”為目標,積極探索實踐,強化正信擠壓和法治約束,形成了特色鮮明的危安犯教育改造“新疆經驗”,大多數危安犯被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對那些改造表現突出、已經轉化的危安犯依法減刑,體現了寬嚴相濟、獎懲並舉的刑事政策,體現了法治精神。今後要突出重點,綜合施策,繼續深入推進危安犯“去極端化”教育改造工作,並以此進一步深化全疆“去極端化”工作。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