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類水已經不適合人類飲用,V類水污染就更加嚴重。實際上,這兩類水都已經不太適合人類接觸。”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告訴《每日經濟新 聞》記者,“從監測流域和監測對象看,這個高達80%的數值並不特別令人驚訝。其中出現的重金屬和有毒有機物污染,是因為流經城市的淺層地下水,更容易遭 受農業面源、工業廢棄物以及垃圾掩埋污染。”
值得注意的是,淺層地下水的污染,與地表水的污染存在“相互影響”的關係。馬軍指出,“以淺層地下水為主要監測對象的結果,也說明流域內地表水亦存在相應污染。旱季時,淺層地下水會補給地表水;同理,地下水的補給來自地表水。”
污染、超采威脅“水安全”
地下水遭受污染,或產生嚴重的“水安全”問題。
根據此前國土資源部的統計數據,目前全國657個城市中,有400多個以地下水為飲用水源。全國範圍內,有近70%的人口飲用地下水。那麼高達八成的地下水污染監測結果,會影響居民飲用水的安全嗎?
“一般來說,城市內多採用深層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深層地下水不易遭受污染。”馬軍說,“但還有很多農村地區居民飲用淺層地下水,污染將主要對他們帶來影響。”
值得一提的,除污染問題外,超采也是中國保障“水安全”的一大威脅。
《月報》數據顯示,2016年1月,全國主要平原區地下水儲存量比去年同期減少82.4億立方米,單黃淮海平原就減少了49.2億立方米,其中又以河北地區地下水儲存量減少為首:一年間,河北地區減少了22.1億立方米的地下水。
馬軍表示,“針對地下水的治理,其花費更甚於治理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問題相對複雜,而地下水的超采,還會帶來地縫、塌陷等次生災害。”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