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宋某回憶,他當天喝了4瓶多啤酒,但他表示自己依然清醒,“我平時5瓶的量,那天手腳都能控制,我是10年老司機了,開車沒問題。”
對於為何不聽勸阻而執意酒後駕車,宋某稱:
“因為我是公司的車輛調度員,車是我從公司開走的,得給公司還回去。”
此外,宋某還表示,他之所以在喝酒後立刻開車上路,還是因為看到擦身而過的一輛黑色小轎車內有一個槍狀物,他想追逐那輛車。
回憶事發時,宋某稱:“我意識是清醒的,想將車停穩。當時前邊是綠燈,我看他在變燈前絕對能過去,我就沒減速。”
據了解,事發時,宋某身旁的朋友突然喊了一句“前面有車”。宋某說,當時坐在身邊的朋友下意識伸手試圖控制方向盤,腿也伸過來想要踩刹車,但為時已晚,隨後就是猛烈的撞擊。
庭審中,對於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宋某表示願意變賣名下的一套住房進行賠償。
證人:嫌犯報警稱有恐怖分子
庭審時,與宋某同車的證人黎某遠在黑龍江省工作,不能來法庭出庭作證,三中院首次採用了遠程視頻方式供證人作證。在庭審中,視頻內的黎某表示,他和宋某是普通同事,他現在在哈爾濱打工,平時住在佳木斯。
黎某說,他和劉某還有宋某當時在順義一條路上喝酒,“我當時跟宋某說喝了酒就別開車了,打車回去,第二天再回來取車,但是宋某不聽,那有什麼辦法呢!”黎某說,劉某也勸宋某,兩人都奪過他的鑰匙,跟他說別開了,但只是勸他,沒有發生過肢體衝突。
“宋某坐到駕駛座上,我跟劉某也上了車,怕他出啥問題。上車後,宋某曾經報警,打了個電話,說他看見了恐怖分子什麼的。他開車要去追,沒往我們住的地方開,所以當時我們還挺詫異。”黎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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