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0日電/去年12月立法會示威區發生的垃圾桶爆炸縱火案,兩名被告樹仁大學學生會會長楊逸朗及無業的葉卓賢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兩人昨日在區天域法院否認控罪,案件將於明年1月5日開審。葉卓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希望離港往台灣讀書一年,但法官指控罪嚴重,拒絕其申請。
官指控罪嚴重
案中被告葉卓賢,昨日在庭上透過律師向法官指,他獲台灣某大學錄取,需於9月離港到台灣就讀為期一年的課程,希望可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讓他能離港及不需到警署報到。不過法官姚勳智指,被告控罪嚴重,拒絕其申請。法官指,待審訊完畢後,被告可以前往任何地方升學。
控方表示,被告葉卓賢有兩段錄影會面紀錄,將傳召七名市民證人及12名警員作供,審訊預計需時六天。
控罪指,兩名被告楊逸朗(22歲)、葉卓賢(19歲)涉嫌於2015年12月9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一號入口外示威區,串謀地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立法會的垃圾桶,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來源:大公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