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8日電/昆明女司機譚某,通過“滴滴”網約車平台接單送乘客時,被昆明市交通運輸局稽查人員當場逮住,暫扣車輛,罰款兩萬元。譚女士不服,將昆明市交通運輸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對她的行政處罰。
昨日上午,昆明市呈貢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據悉,此案系雲南省第一起因滴滴快車而引發的維權訴訟。
案由回顧 / 跑滴滴被罰兩萬 女司機不服
43歲的譚女士,有一輛海馬牌轎車,她通過滴滴網約車平台,註冊成為一名滴滴快車司機。
5月11日上午,她接到平台指派的單子,送乘客到西北部客運站,快到時,車輛被交通稽查人員攔下,依據手機上的滴滴接單記錄,她的車被暫扣。
5月18日,昆明市交通運輸局作出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譚女士非法營運,並依據《雲南省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罰款兩萬元。當天,譚女士就繳了罰款,領出了車。但她不服氣。
“我拉客,稽查人員咋個知道的?那麼多車都不查,偏偏就攔截了我的車?”譚女士認為,有釣魚執法的嫌疑。此外,不罰滴滴公司而只罰她,也很奇怪。
庭審焦點 / 罰司機還是罰公司 成庭審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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