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廣西工商學校共發放2000多份錄取通知書,目前,是否有針對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的規定?
儲朝輝說,對職業學校如何發放錄取通知書沒有相關規定。“學校可自行發放錄取通知書”。
近年來,學生報名後不去考試,拿到錄取通知書後不去報到等情況時有發生。儲朝輝認為,該事件說明學校沒有做好規劃,招生環節應更加嚴謹。“學校發錄取通知書之前,應與學生進行確認。”他說。
武漢一家職業學校招生人員告訴記者,學校計劃招生1800人,但每年會發放2000多份錄取通知書。“為保證入學率,會增發通知書”。學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招生人員會再進行確認。上述工作人員說,確認後再考慮是否繼續發放。
那麼該學校事先收取“定位費”的行為是否合理?
依據廣西教育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監察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嚴肅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紀律的七項規定》,嚴格遵守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嚴格控制招生成本,嚴禁在新生進校錄取前違規收取學生任何費用。
韓驍說,“定位費”不屬於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應當予以禁止。
追問3 已錄取學生可隨意拒?
專家:學校應承擔民事責任
前來報到的學生突然間沒學上,學生們該怎麼辦?根據報道,當地教育部門曾表示,被拒收的學生可咨詢教育部門,教育部門會為其推薦其他還未招滿的學校和專業。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 (微博)認為,目前,最好的解決方式是,通過為學生校外租房等方式,解決這部分學生住房問題。“應以此為契機,完善自主招生體系。”
儲朝輝認為,出現這類情況,多少反映出招生程序不完善。需要根據新情況完善招生流程,增加相互確認環節,使考生和學校更平等。
他建議,教育部門也應起到監管職責,如果兩者相互確認,教育部門需監督雙方履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