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30日電/環保部官網今天發布消息,經研究,環境保護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對上海垃圾非法傾倒在蘇州太湖西山島和南通江心沙農場的兩起案件進行聯合掛牌督辦,督辦通知已於8月24日下發。
通知稱,2016年7月1日,8艘裝載垃圾的船只從上海行駛至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碼頭停靠,欲將垃圾傾倒至戒毒所內廢棄宕口堤岸。蘇州吳中區政府暫扣8艘船只,並對船主採取控制措施。這些垃圾來自上海市嘉定區、長寧區,主要為建築垃圾和少部分生活垃圾,由昆山市錦鹿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轉運。6月15日以來,已陸續傾倒垃圾約兩萬噸。江蘇省已完成傾倒垃圾清運處置工作,未對太湖水環境造成影響,鄰近的吳中區金庭鎮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未見異常,相關違法犯罪行為正在偵辦中。
2016年7月14日,兩艘裝載垃圾的船只從上海惠賓碼頭行駛至江蘇省南通海門的江心沙農場,這些垃圾主要為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
同時,新江海河蘇州路南側河西地段已傾倒大量垃圾,共計約5600噸。據涉案人員交代,該碼頭垃圾來自上海潔瑜環保有限公司。目前,當地公安機關已經刑事拘留4人,網上追逃兩人。
三部門要求稱,上海市環保部門要協調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垃圾規範化處置,嚴懲涉案企業和相關人員,完善巡查監控機制,嚴禁垃圾跨市外運,源頭防控垃圾非法轉移。江蘇省環保部門要加強對飲用水水源地、傾倒場地及周邊水體監測,密切關注水質變化,確保飲用水水源安全,防範環境風險。
同時,組織各地對宕口、河塘開展全面排查,嚴肅查處非法轉移傾倒垃圾行為。
上海、江蘇兩地公安部門要積極開展案件偵辦工作,迅速收集固定證據,查明犯罪事實,抓捕涉案人員;主動加強與檢察院、法院溝通協調,在案件定性、證據固定等方面加強案情會商、及時達成共識,確保案件順利移送起訴。案件偵辦過程中,兩地公安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形成打擊合力,不得推諉、拖延。
三部門要求稱,上海、江蘇兩地檢察機關要按照《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辦理掛牌督辦案件辦法(試行)》要求,認真辦理,對符合逮捕、起訴條件的要及時批捕、起訴,提高辦案效率,確保辦案質量。
(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