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記者看到,字條上的字明顯是用左手寫成的,上面寫著:“那天我老公去問修車,在四馬路××汽修店裡拿走了蘋果手機,回來給我,我看見裡面的照片不忍心用,希望公安人員把手機交到失主手裡,幫幫我,謝謝公安。”落款為“2016年9月2日,無名”。
根據字條上的信息,民警立即聯繫了王先生工作的汽修店,並得知此前確實有人丟了手機,遂通知失主來派出所認領。
王先生說,儘管手機中的所有通訊錄和短信等內容已經沒有了,但幸好照片還在。他沒有想到自己丟失的手機背後還有這樣一個曲折的故事,他對這名女子表示敬佩和讚賞。
向陽街派出所一名民警說,他們也都為這位善良的妻子的做法點贊,打算對此事不再進一步追究。
(來源:《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