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京華時報記者從靖邊縣公安局了解到,8月30日,靖邊縣公安局接靖邊縣農業局報警,稱劉振國未取得任何手續在靖邊縣繁育轉基因玉米,發案區域為黃蒿界鄉的大界村、小界村等地,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對種植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140萬,初步預估涉案金額180萬,危害程度為重大。
之後,劉振國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靖邊警方刑事拘留,由靖邊縣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處理此案件。靖邊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具體情況尚不便對外透露。
靖邊縣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因當地地廣人稀,屬於風沙灘地貌,加上日照時間長,晝夜溫差大,是重要農業區域,其中紅墩界、黃蒿界和海則灘是當地重要制種基地,當地家庭平均年收入達十多萬元。“幾乎每戶農戶家中都有三四十畝地”。對於上述三個區域出現大規模玉米遭鏟的情況,該負責人表示,“確實有部分被認定為轉基因玉米,具體數量多少並不確定。”
靖邊縣農業局負責人稱,經過初步調查,遭鏟除的玉米的制種企業沒有生產許可證,屬於違規經營。對於制種玉米的來源,該負責人含糊回應:“有幾家來源,具體細節並不掌握。”
種子公司稱未提供轉基因玉米
據李宏偉家中還留存的、劉振國之前向農戶提供的大田玉米種子包裝袋上顯示,品種為“巡天1102”,生產公司為河北巡天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河北巡天公司)。
據農業部公告第2296號顯示,巡天1102是河北巡天公司用H111426和X1098選育的玉米品種。由河北巡天公司申報品種。審定意見為:該品種符合國家玉米品種審定標準,通過審定。適宜北京、天津、河北北部、內蒙古赤峰和通遼,山西、遼寧、吉林中晚熟區,陝西延安地區春播種植。審定日期為2015年9月2日。
京華時報記者以農戶身份聯繫到河北巡天公司一溫姓負責人,其稱,經調查,劉振國確實是公司在內蒙古的一個經銷商,已有兩年之久,但公司只允許劉振國代售“巡天1102”玉米(即大田玉米),公司的制種玉米都在新疆種植,河北巡天公司也從未生產過轉基因玉米。
該溫姓負責人表示,並不清楚劉振國通過何種渠道拿到轉基因玉米種子,並向農戶銷售,更不清楚種子來源。根據《種子法》規定,玉米制種公司必須具備生產資質,玉米品種也要經過國家審定,品種審定時會檢測是否有轉基因,目前政策上並不允許進行轉基因玉米的種植,“劉振國賣的制種玉米品種肯定沒有通過國家審定,否則不會出現轉基因。”
溫姓負責人還稱,玉米制種單位必須具備生產許可證,如果沒有提供生產許可證,農戶為其制種也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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