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4日電/“囤地”手法又有新變種——
水泥墻一圍,房地產項目用地搖身一變成“臨時停車場”,外聘三兩名收費員,生意火爆,一“臨時”就數年。
在湖北武漢,地處中心城區的大量閑置房產項目用地打著“臨時停車場”的幌子延遲開發。令人不解的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明知此類現象,不但不查處還冠之以“廢地利用”予以鼓勵。
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有專家認為,閑置開發地短期內用作停車場,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停車難題,但若是商業地變“臨時停車場”多年未開發,政府部門應主動擔起監管職責進行查處,防變相“曬地”“囤地”行為擾亂市場秩序。
“臨時”停車場投用多年
9月16日下午,記者驅車來到武漢市江岸區北京路與勝利街交叉口附近一處停車場,剛從大門駛入,一名收費員便手拿紙筆上前準備記錄停車時間。
這名收費員介紹,收費標準為兩小時以內10元,超過兩小時15元;停車場只提供場地,停車期間若是出現剮蹭、物品丟失,需由車主自行承擔責任。
“你要停的話就開進來,不然沒車位了。”記者試圖還價並索要發票時被告知,發票用完了,暫時無法提供。
《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這家位於拆遷地段的停車場四周圍起了水泥墻,除了一名收費員,並無任何收費公示及停車位劃線。
比起北京路與勝利街交叉路口處的停車場,位於江岸區勝利街61號附近及天津路與鄱陽街交叉路口的兩家“臨時停車場”更為“氣派”。
由於地處商業中心及醫院附近,前述三個僅相距幾百米遠的臨時停車場內,密密麻麻停放了近百輛私家車。
連日來,記者先後走訪武漢市江岸區、武昌區、洪山區等中心城區,發現不少閑置房產開發項目用地上均可見“臨時停車場”身影,圍墻、路錐成為“標配”,這類停車場大多為手寫計時收費,收費標準亦有不同。
“停車場是臨時的,說不定哪天就要開發了,只能辦每月350元的出入證,不辦理年證。”武昌區體育館路附近一家停車場收費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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