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8日電/昨天,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京津冀區域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已經統一。在年初核心區六城市統一的基礎上,執行範圍將擴大至京津冀地級以上城市及河南省、山東省傳輸通道城市,各地將在今年10月底前執行統一的預警分級標準,實現區域內重污染天氣應對統一。
據記者了解,今年2月初,環保部會同中國氣象局聯合發函,要求京津冀地級及以上城市試行統一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其中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滄州率先實施。
環保部相關負責人此前介紹,去年入冬以來,京津冀區域經歷了三次長時間、大範圍的重污染天氣過程,各地在應對過程中,暴露出污染程度大致相同但預警級別卻不同的現象,影響了應對效果和區域聯防聯動。
根據年初公布的核心區6市統一後的標準,各市的預警分級標準統一分為藍黃橙紅4色預警。具體而言,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4小時均值)>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啟動藍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啟動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且出現AQI日均值>300的情況時,啟動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及以上時,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並將持續1天及以上時,啟動紅色預警。
2012年發布的《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規定,AQI為201—300時空氣質量為五級重度污染,AQI大於300時空氣質量為六級嚴重污染。試行統一標準期間啟動紅色預警的條件分為兩種:一是預測至少持續四天重度污染,且其中至少有兩天達到嚴重污染;二是只要預測有一天及以上的空氣質量指數達到最高值500,就可以啟動紅色預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