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7日電/為打造一個“總理童年仿古街區”的商業項目,而拆除原本已存在上百年的多座清代及民國時期的古老民居,如此荒誕離奇的事情,貌似只有在文學作品中才會出現。可如今,它就真真切切地發生了。
《法制日報》記者獲悉,目前,這起“破壞不可移動文物”案件,已被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並將於近日開庭。
值得注意的是,在圍繞“義順巷16號”的這起訟案中,屆時坐在被告席上的,除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之外,還有淮安市清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淮安市清河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淮安市清河區人民政府。
當地曾為普查文物舉行掛牌儀式
7年前,確切地說,是2009年3月18日,淮安市文物局發布了《關於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第一批城區(清河、青浦)不可移動文物名單的通知》。
在這份通知中,將位於周恩來總理童年讀書處周邊地區的三元巷民居、千霞舊書屋、西長西街清代民居、周氏祠堂、泗陽公館、程家巷民居、義順巷民居、人民劇場共八處建築列入不可移動文物名單。
關於此事,淮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官網上,至今還掛著當時的報道——《我市舉行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掛牌儀式》。
報道中這樣寫道:“2009年5月12日上午9時,我市在位於清河區漕運東路4號的千霞舊書屋前,隆重舉行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掛牌儀式。”
此次集中實施掛牌保護的不可移動文物共有五大類117處。對於這些不可移動文物的價值,這篇報道如是寫道:“它們是此次我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的精品,也是我市城市發展、文化演變的歷史見證,具有較高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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