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從山西省政府獲悉,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動簡政放權,山西省政府決定繼續取消和下放行政職權事項40項。
在取消和下放的40項行政職權事項中,包括工業、農業、社會福利、文化、教育等多個領域和審批、核准、備案、資格評定等多個環節。其中,21項被取消、3項被部分取消,8項被下放管理層級、8項被部分下放管理層級。
山西省政府同時要求省內各地區和各部門,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職權事項的落實和承接工作。對取消事項,防止出現管理真空並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對下放管理層級的事項,要及時完善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提高審批效率。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