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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雞店(來源:環球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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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目表(來源:環球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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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雞店(來源:環球網) |
中評社北京11月26日電/“真的是把我尷尬慘了!”陳女士說起前兩天的經歷,直言難以啟齒。自從上周日看到一家店的招牌“叫了個雞”後,她8歲的兒子這兩天總念叨這四個字。生氣之餘,他向城管、工商等部門電話投訴了此事。今(17)天,錦江區書院街道辦城管治安綜合執法隊依照相關法規,拆除了招牌,並勸導經營者改換菜品的不雅名稱。
近年,街頭不時見到“秀下限”招牌和戶外廣告,城管和工商部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招牌廣告內容違反公序良俗、有違相關法規,他們定會監管查處。
招牌內容太“污” 讓人難堪
陳女士向成都商報記者講述了自己的尷尬經歷。11月13日,周日,她和幾個朋友帶小孩到IFS周邊逛街、玩耍。沿著紅星路二段走到武城大街交匯口時,她的朋友看到一家絕味鴨脖店,便招呼大家過去買鹵味。可誰知,尷尬就這樣靠近了。
“絕味鴨脖的隔壁,看起來像是個新開的炸雞店,招牌和外牆都是明黃色,很惹眼,最讓人不好接受的是,這家店名叫‘叫了個雞’,附著的宣傳語是‘一家專門做雞的店’”陳女士說,單單是這些,她已經覺“很沒底線”,她又朝店里看了下,“牆上掛著的宣傳語、菜品名稱更‘污’,我都不好意思跟你轉述。”陳女士說。
更讓陳女士覺得難堪的是,她8歲的兒子童言無忌地問她“叫了個雞”是什麼意思。這一問,讓周邊的朋友和聽到的成年人都大笑起來。陳女士說她本來想遮掩過去,不讓孩子對這些留下太多印象,可大人們這一笑,讓孩子以為是件有趣的事兒,追著問“啥子叫叫了個雞”?她選擇冷處理,告訴孩子就是一家賣炸雞的店。“可我兒子這兩天還是時不時地念叨一句‘叫了個雞’,讓我惱火得很。”
陳女士質疑道,紅星路邊上這樣的城市中心區,大街口上一家店面叫這樣具有不良暗示、“污”的名稱,沒人管嗎?她把相關情況通過熱線電話,反映給了城管、工商等部門。
業內人士:這樣的惡俗是套路
成都商報記者今日來到位於紅星路二段和武城大街交匯口的這家炸雞店。店面和招牌一如陳女士描述的那樣。更“辣眼睛”的是店里的宣傳語和菜品名稱。價目表上菜品的名稱有:“補精神器”“沒有性生活的雞(童子雞)”“雞的泡友”“和他有一腿”……
記者詢問店員為何招牌和菜品取這些名字,店員稱他們是一家加盟店,總店在上海,招牌和菜品名稱都用的是公司規定的標準名稱。這家店的經營者鐘某在接受採訪時稱,這家店在華東地區很火,“上海都開了幾十家了,招牌、菜名都是這麼叫的,也沒人說什麼。”她介紹,她的店是“叫了個雞”在成都的第一家店,11月7日才正式開始營業。
記者在網上搜索“叫了個雞”,類似的名稱還不止這一家。為何一些商家熱衷於起這種隱晦、給人不良暗示的名稱?一位不願具名的餐飲公司品牌管理人員稱,“無非是想吸引眼球,然後希望形成所謂的‘病毒式傳播’,以惡俗套路推廣品牌和產品。但這種打法,大的、想做長遠的品牌不會這樣幹,沒有美譽度,太low(低級)。”
成都商報記者在網站、外賣APP上查閱看到,“好吃得一嗶”“龍蝦先生下面大”“屌絲冒菜”等點名、招牌字號都很“辣眼睛”。這樣的店名、招牌真的沒人管麼?
城管責令改正 招牌已經拆除
今日,成都商報記者到成都市城管委廣告招牌設置管理處對此進行了詢問。該處室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叫了個雞”這樣的招牌,首先要看此招牌是否經過審查批准。否則按照管理條例,城管部門有權責令其限期拆除或改正。此外還要看他的招牌內容是否符合實施辦法的規定,是不是工商部門登記、核准過的名號。“招牌不是隨便可以設置的,也不是叫什麼都可以的。”
市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我國現行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名稱不得含有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內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內容和文字。“類似‘叫了個雞’這樣的名稱,在我們這兒肯定是通不過的,不會登記為企業名稱。”
今天下午,成都商報記者從錦江區書院街道辦城管治安綜合執法隊了解到,他們已經知曉了情況,並以做出處理決定。執法隊的一位負責人稱,在設置招牌前,該商家未向城管部門提出申請,屬於擅自設置。招牌名稱也和營業執照上的信息不一致,“營業執照上,這家店登記的名稱是‘錦江區緊到叫小吃店’。”
執法隊負責人稱,他們已經向該商家出具“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在20日前做出對招牌做出改正。同時,經過執法隊勸導,商家也同意改換店內的張貼的菜品名稱,“恢復到正常名稱”。
今天下午6時許,記者看到該店面“叫了個雞”的招牌已經拆除。市城管委廣告招牌設置管理處的工作人員也表示,城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招牌設置的巡查監管,發現類似“叫了個雞”這樣擅自設置、內容違規的招牌,“發現一家查處一家”。
(來源:成都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