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1日電/公安部20日發佈公告,決定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12月26日起開始試點受理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的申請,同時停止簽發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
新華社報道,據了解,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為參照有關國際標準設計製作的卡式證件,內嵌非接觸式集成電路芯片。前往台灣簽注不再採取貼紙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證件背面,並可重復擦寫。成人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批准,申領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應當按規定留存持證人指紋信息。已留存指紋信息的持證人出入境時,可以按規定自助通關。
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啟用後,仍然有效的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和貼紙簽注可以繼續使用,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證可以繼續申辦貼紙簽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