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做麻辣香鍋又做龍蝦飯,仨店還用一個地址,我幸虧來實體店看了一下,真是不敢訂餐了。這樣掩人耳目的門店算正規嗎?符合外賣餐廳標準嗎?”爆料網友對此產生懷疑。
監督部門 將會核查資質
依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通過第三方平台進行交易的食品經營者,應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經營許可證,相關信息應當真實、準確、畫面清晰,容易辨識。對於上述地址包含三家店,且上傳不同證件的問題,記者向相關外賣平台進行了反映。
豐台區食品藥品監督局工作人員也表示,所有餐飲企業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必須要置於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未掛營業執照者可能存在經營地與實際不一的情況,這都不符合規定,我們會對其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如拒不改正,會對餐廳罰款”。他還介紹,每家餐飲應各自具備營業執照等證件,“三家餐廳可以同用一個經營場地,但前提是場所內無隔斷分開且證件中註冊經營地應相同”。對於記者反映的情況,工作人員稱,會到現場調查,並對三家餐廳的資質進行核實。
(來源:《北京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