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初期,葉某勝一度曾有意變賣匾額,於是便授意女兒的男友劉某尋找買家。2013年9月期間,劉某經人介紹聯繫到了買家鄧某。後經葉某勝同意,劉某從葉某勝在蘭軒公祠側的自建房內,將一塊鹹豐年賜的聖旨匾額載走,並以1.5萬元的價格賣給了鄧某,但一直沒有把變賣款項交給葉某勝。
2014年,因徵地拆遷,葉某勝一家從自建房搬離,由兒子葉某昌出面租住在江南怡華路新南大院,葉某勝遂將剩餘的9塊匾額放置在大院內的雜物間。劉某打聽到情況後,趁葉某昌午休期間偷配其雜物間鑰匙。2014年7月間,劉某先後兩次從葉某昌的雜物間將剩餘9塊匾額全部盜走。劉某盜得牌匾後,分兩次將上述牌匾賣給鄧某等人,得利11萬元。
直到2016年10月,葉氏宗親要求葉某勝將其保管的匾額交回公祠時,葉某勝、葉某昌父子才發現雜物間的匾額被盜。
地方寶貴財富 無償捐獻政府
被盜物品悉數追回後,公安機關委托廣東省文物鑒定站進行鑒定,鑒定結果:其中4件文物為珍貴文物,屬於國家三級文物,3件6塊為一般文物;經廣東省文物藝術品行業協會專家估價,這批被盜匾額文物價值為人民幣80.8萬元。
廣東省文物協會副會長羅雄介紹,歷史上一家同時受兩代皇帝授聖匾為數不多,蘭軒公祠被盜的匾額是梅州歷史文化的寶貴財富之一。而葉氏後人表示,將於近日把這些珍貴的文物無償捐獻給中國客家博物館。
案件偵破後,廣東省文物局專門發出感謝信,對梅州市公安局偵破這起文物盜竊案表示祝賀,對打擊盜竊文物犯罪、保護文物、弘揚文化的舉措給予高度肯定和衷心感謝。
(來源:《法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