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完春節,正月初六,陳瓊回到家裡,和黃啟發商量起來:“小妹家裡條件這麼差,又有了小孩,妹夫一個人出去打工又賺不到什麼錢。要不讓小妹和我們一起做這行吧,還可以幫他們一把。”黃啟發有些嘀咕:“可以是可以,但是這行有風險,萬一被抓,會被他們責怪的。”陳瓊拍拍胸脯說:“沒事,我的親妹妹,我一手帶大的,我不照顧她誰照顧她呢?再說了,我們這麼長時間也沒出問題,不會出什麼事情的。”兩人商量了以後,就決定要帶著妹妹一家一起幹了。
過了幾天,陳瓊打電話讓陳梅一家到家裡來住幾天,當天晚上,把小孩哄睡後,四個大人就聚在一起聊起來。陳瓊問曾為勝和陳梅:“你們一個月賺多少錢?”曾為勝說:“六七千吧。”陳瓊說:“你們在外面打工也賺不到什麼錢,在家裡好好幹一樣能賺到錢。”曾為勝就問:“怎麼賺呢?”陳瓊和黃啟發就說:“接接電話打打電話就可以了。”
在之後具體“學習”的過程中,陳梅和曾為勝就已經知道這是騙錢了。兩人回到自己家裡,曾為勝對陳梅說:“這是騙錢!我們不能做。”
陳梅安慰自己的丈夫:“沒關係,她是我的親姐姐,一直都幫助我,不會害我的。”經過一段時間的“教與學”,陳梅和曾為勝已經深得詐騙要領了。
瘋狂作案詐騙10餘萬
2016年2月12日晚上,陳瓊夫妻倆帶著妹妹妹夫進入一個隱秘的小房間,裡面有電腦,還有幾部手機,手機背面分別粘貼著“小姐”“司機”“前台”“財務”的便簽紙。黃啟發對曾為勝和陳梅說:“開始做了,現在等電話。好好幹,不會虧待你們的。”四人進行了分工,陳瓊和陳梅負責接“前台”“小姐”的來電,黃啟發和曾為勝負責假裝司機,打電話給被害人。
2016年2月15日,四人接到了一個來自無錫的電話。陳梅假扮前台接了電話,問對方是不是要找“小姐”,對方說是的,談好價格後,讓對方等電話。此時,陳梅把對方的號碼給曾為勝,讓他去假扮送“小姐”的司機跟對方進行談話。曾為勝生性膽小,黃啟發怕他說不好,還特意給了他一張紙條,說:“你按紙上寫的話說,語氣要霸氣!”
曾為勝按照黃啟發的要求和對方通話,說已經將“小姐”送到附近,但要交了服務費才行,你具體可以和我們財務聯繫。於是,對方打電話給了“財務人員”,陳瓊接電話後以“小姐”的保險費、服務費、內衣費等名目,騙得對方9000餘元。
之後的幾天,陳梅和曾為勝試圖離開姐姐姐夫單獨實施詐騙,但卻因為“技藝不精”沒有成功,只好繼續跟著陳瓊、黃啟發“學藝”。四人連續瘋狂作案,先後騙得10餘萬元。
為了“鍛煉”陳梅和曾為勝,黃啟發特意讓他們兩個人多接電話,如果說話不連貫,無法繼續,黃啟發和陳瓊再親自上陣。黃啟發還讓陳梅和曾為勝去ATM機上取款或者到店裡面刷卡套現,特意交代陳梅要戴好口罩,不要被攝像頭拍到全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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