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日電/據了解,通知要求各地在確保登記資料移交到位、人員劃轉到位的基礎上,提高登記效率,分類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並提出,各地要通過提高受理能力、加強業務聯動、強化信息共享等措施,將一般登記業務的辦理時限壓縮至20個工作日,不動產抵押登記辦理時限壓縮至10個工作日,不動產查封登記、異議登記即時辦理。政府組織開展的農村不動產登記以及未公證的繼承、受遺贈涉及不動產登記等較為複雜的登記情形仍按照30個工作日辦結。
通知指出,不動產登記資料是證明不動產權利歸屬的重要依據,是依法開展不動產登記的前提,做好資料移交才能支撐高效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壓縮辦理時限。各地要積極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工作模式,推出一站式辦理、同城通辦、綠色通道等多種服務舉措。
(來源:經濟參考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