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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現場(中評社 張爽攝) |
中評社鄭州6月6日電(記者 張爽)在中國法學會主辦的慶祝香港回歸二十周年法學研討會上,來自內地和香港的學者、律師圍繞“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實施展開討論,回顧、反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施狀況,尋找、探索“一國兩制”未來的發展方向。
全國人大憲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表示,“一國兩制”具有明顯的階段性特點,港澳回歸僅僅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回歸後的任務更複雜、更艱巨,實踐表明單靠港澳自身的力量、單靠港人治港、澳人之奧、高度自治遠不足以駕馭全局把握風險。
饒戈平說,中央是“一國兩制”的制定者、事實的主導者、進度者,責無旁貸肩負著掌控“一國兩制”正確方向的使命,如果忽略和發揮不好中央的主導作用,不作為或者無所作為,就容易陷入軟弱被動局面,貽誤戰機,確保“一國兩制”主導權發展方向關鍵在於堅持國家主權原則,明確香港澳門在國家的法律地位,強調國家行政體制以及中央在“一國兩制”實施中的主導地位,全面落實中央對港澳的管治權。
香港律師會大中華事務委員會黃江天表示,1987年的時候,鄧小平先生見基本法的草委的時候,已經說到香港不能夠完全細化,也不能夠照搬西方一套,搞三權分立,搞英美議會制,這就明確了香港不是三權分立。香港現在整個行政政策結構就以行政長官領導的機構為主,行政跟立法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
黃江天表示,香港特區政府應該要切實履行憲法的責任,擔負起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責任,來維護特區的長治久安。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顧敏康表示,香港執行行政主導體制是有它的特殊原因,主要是因為香港不可能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而僅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根據“一國兩制”的方針,香港只能實行高度自治,行使高度自治權,但不具有完全自治權。因為香港的三權都要受制於中央政府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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