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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高校強制學生到富士康實習:不去沒學位證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7-20 10:26:38


學生的早午飯。
 
  李月告知記者,目前老師正在挨個寢室的走訪,說服學生簽協議。在學生提供的三方實習協議書中,記者看到協議第一段就寫明:甲方(煙台富士康)同意乙方(學校)按約定的條件,在丙方(實習學員)自主、自願的前提下,選派丙方到甲方進行實習,三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

  然而,據記者了解,許多學生並不能自主選擇實習單位,而是在不清楚實習單位的具體情況下“被動”到單位實習。

  在採訪調查過程中,記者發現該校並非只有大二學生遭遇到“強制實習”,有大三的學生也表示實習要“跟學校分配走”。

  “實習是被迫到學校安排的地方,每個月工資一般是三五百,最多的一千五最少的沒錢,白幹活。”林芳(化名)今年開學後升大四,她說學校不允許學生在其他地方實習,但學校提供的實習工作大多數都是銷售類,“負責打電話,發傳單”,她感覺工資很低而且跟專業也不太對口。

  “如果實習一兩個月也就忍了,但是學校和實習單位簽了4個月的合約。”林芳家住外地,實習期間每月還得花幾百元在房租上,壓力頗大。

  目前,為在與學校溝通無望的情況下,不少學生利用微博等網絡平台反映學校“強制實習”的問題,並在微博發起的#不實習不准畢業#話題討論,該話題閱讀超過500萬,討論超7000條,一度躥到熱搜榜。

  記者在該話題下發現,不只沈陽城市建設學院有實習管理上的不足,許多學生也抱怨自己學校安排的實習也存在諸多問題。有網友調侃:同一個世界,同一種學校。

  對於高校的實習管理,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就聯合印發了《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其中強調全過程管理,突出實習的教育教學屬性,對一些重點環節,如實習協議、實習報酬、禁止事項等作了強調和細化,要求職業院校應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與實習單位共同制訂實習計劃,實習崗位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另外,明確指出學生經本人申請,職業學校同意,可以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

  對此,山西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副教授李海雲認為,不管是否是職業學校,民辦還是公辦,都應該依照該管理規定。她表示,一些學校把學生作為利益獲得的工具和廉價勞動力,造成了極為負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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