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測
曾兩次丟失身份證,信息或被盜用
對於名下突然多出的15台車,羅先生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反而覺得忐忑,“這麼多車在我名下,還有違法未處理,如果出了什麼事,那是不是都是我的責任?”
9月5日上午,羅先生再次來到長沙市交警支隊車管所,車管所辦公室樂主任介紹,經查詢發現,羅先生名下的車輛均為代辦,且代辦日期多為2015年-2016年期間,“推斷可能是有人套用了羅先生的身份信息辦理了車輛註冊,也不排除其他可能”。
“代辦人在交警部門都有信息備份,已經與代辦人取得聯繫,代辦人要先找到這些車輛和實際所有人,後續再與羅先生進行溝通協商。”樂主任表示,羅先生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據了解,車輛代辦過戶需提供車主的身份證原件和委托書,車輛年檢時,也無需本人到場,提供相關證件即可代辦。
羅先生介紹,去年10月,曾經購買了一台二手比亞迪,“當時過戶時是通過代辦”。與此同時,羅先生表示在2013年和2015年,曾兩次丟失過身份證,但未進行掛失。目前,羅先生稱已向警方報案。
律師說法
若證明為冒用信息車輛出事故可免責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如當事人羅某名下車輛屬於代辦人盜用或冒用其身份信息所登記,則可依法對其進行罰款、拘留及沒收違法所得。
這批車輛雖然暫時登記在當事人羅某名下,但是車輛的實際所有人並非羅某,因此對車輛並無使用權及其他處分權利。如果警方及車管所能證實車輛屬於他人冒用其身份證所登記,那麼發生交通事故糾紛,應由車輛實際所有人或車輛駕駛人承擔相應責任,羅某無過錯可免責。
李健提醒,當事人可以與代辦人溝通,在車管部門取消或者變更登記,消除法律隱患,如溝通不成,當事人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等法律途徑維權。
相關提醒
請人代辦應明確授權範圍
李健律師提醒,如需找人代辦車輛過戶,應出具本人親筆簽字的代辦授權委托書,明確授權範圍。同時應妥善保管好身份證原件,對於代辦所提交的個人信息複印件等可以標注水印,說明這些信息僅用於車輛代辦,超出代辦範圍及時間外的使用均不視為本人行為。
身份證遺失後應及時掛失
身份證遺失後首先要做的就是掛失,證件中含有大量個人信息,一旦被人利用後果很嚴重,所以應該立即到當地派出所進行掛失。
(來源:《瀟湘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