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0日電/主持人沈明:上周末,被稱為大資管監管標準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發布,其中對資管資金池、智能投顧、互聯網金融、通道業務等方面進行了規範和約束。本報今日請專家解讀《指導意見》的相關內容。
分析人士認為,互金產品受到監督,對促進社會資金流動、降低行業整體融資成本、提升金融服務覆蓋面等產生積極影響
■記者 傅蘇穎
醞釀已久的大資管監管標準——《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指導意見》)終於亮相。其中要求,資產管理業務作為金融業務,屬於特許經營行業,必須納入金融監管。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
東北證券研究總監付立春昨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金融資管屬於金融屬性很強的一類業務,即使是通過互聯網或者其它形式開展營銷等相關業務鏈中的一部分,但本質仍屬於金融業務,一些非金融機構,特別是沒有在監管範圍之內,沒有准入和經營資質而進入行業,就可能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如資金實力、資本充足率、抗風險能力、可持續經營能力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缺陷,很可能隨時出現問題。
除基礎條件外,付立春表示,在經營方面,非金融機構從事相應業務的專業性很難保證。
同時,付立春認為,很多從事相關業務的公司起步晚,大多屬於創業型公司,其本身經營理念也存在一定問題,容易導致經營的短視化,引發社會問題。
由於非金融機構並未在監管範圍內,因此,付立春表示,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廣告宣傳,部分存在誤導投資者、回避風險和混淆概念的嫌疑,這種不規範的行為會擠出很多金融機構正常業務的開展,因此,納入監管十分必要。
另外,據記者了解,當前除了互聯網企業開展資管業務活躍之外,為了規避監管,部分新增P2P網絡借貸平台多以科技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名義進行P2P業務。
據國家互金專委會秘書長吳震17日在“2017年互聯網金融合規與創新論壇”上介紹,近兩個月新上線平台22家,運營主體類型為“網絡科技公司”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平台13家,還有4家運營主體為“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天風證券金融工程研究團隊表示,近年來,一些互聯網金融產品在發展過程中偏離合規發展軌道,為了牟取利益進行非法集資、詐騙活動,嚴重危害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業態,擾亂了行業的秩序。互聯網金融產品受到監督,對促進社會資金流動、降低行業整體融資成本、提升金融服務覆蓋面等方面起著積極作用,使得互聯網金融真正成為傳統金融的一個有效補充。
付立春認為,《指導意見》的發布將引發互金資管業務的整體洗牌,資管業務強、風控能力強、經營規範、專業性強的機構會慢慢成為主流,各方面無法跟進監管要求的機構和平台將面臨挑戰甚至出局。
(來源:證券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