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9日電/1月28日,記者達州市通川區公安分局獲悉,近日,達州市通川區碑廟派出所接到報案,稱其讀中學的兒子過生,女同學用禮品盒包裝好送了3枚子彈。警方通過調查和學生現場確認,沒收剩餘8枚子彈,並對兩名未成年學生進行批評教育。
據了解,1月中旬,青寧鄉一中心校學校老師向通川區公安分局碑廟派出所報案,稱自己兒子胡某收到的生日禮物裡面有3枚子彈,是在近日兒子回到家中拆開生日禮物後發現的。
碑廟派出所肖警官介紹,接到電話後,警方立即趕往胡某家了解情況,據了解,胡某和兩位女同學在通川區梓桐鄉上中學,1月14日過生時收到同學送的10餘個生日禮物。因為他們都住校,並沒有打開查看。1月20日回到家後,胡某打開禮物盒查看生日禮物是發現,裡面有一枚古錢幣和三枚子彈。
隨後,派出所民警和胡某學校老師聯繫,通過老師聯繫上兩名女同學楊某和李某。據楊某和李某介紹,2017年7月中旬,她們在梓桐鎮寶泉村6組小河邊玩耍時,發現草叢中有一個紅色塑料口袋,打開後發現裡面裝有11枚子彈,楊某隨即將子彈帶回家中收藏。在胡某過生日之際,楊某將其中3枚子彈當做禮物送給胡某。發現子彈後,胡某的父親馬上帶胡某和子彈到碑廟派出所,主動上交。
隨後,民警前往楊某家長將剩餘 8枚子彈收繳。經民警初查,11枚子彈均為軍用步槍子彈,民警在楊某帶領下來到子彈撿拾地,經過仔細搜查,未發現其他異常情況。目前,11枚子彈已移交通川分局治安大隊。因3名學生都未成年,警方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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