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9日電/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於9批次藥品不合格的通告,通告顯示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等9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齊魯制藥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生產的9批次藥品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的標示生產企業、藥品品名和生產批號為:深圳翰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123161204的注射用生長抑素,長春人民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1的安胃片,哈爾濱大洋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51202的肝速康膠囊,長春銀諾克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902的降脂寧顆粒,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藥廠生產的批號為15080858的開胸順氣丸,重慶靈方三帆生物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50903的麝香壯骨膏,太康海恩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61101的胃蛋白酶顆粒,多多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609231的維生素E煙酸酯膠囊,齊魯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5120108AE的注射用頭孢拉定。
不合格項目包括性狀、含量測定、崩解時限、重量差異、裝量差異、含膏量、效價測定。
對上述不合格藥品,相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並進行整改。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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