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2017年3月8日當天,司機何某經過貴州省桐梓檢查站時,卻被貴州省桐梓檢查站公安人員攔獲。經檢查站人員認定,何某裝載的“茅台酒”和葡萄酒系假酒。因為假酒金額超過法律規定的5萬元價值,桐梓檢查站扣留了該批假酒,並指示受害人向遵義市公安局匯川區分局報案。
杜某稱,其得知所購高端白酒是假酒後,於2017年3月10日讓司機何某把尚未食用完的前一批“茅台酒”一起運送至遵義市公安局匯川區分局報案。遵義市公安局匯川區分局聯繫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員當場進行鑒定,杜某取得的兩批酒都是假冒“茅台酒”,鑒定人員向公安機關出具了鑒定意見書。
遵義市公安局匯川區分局於是同意立案調查。杜某向公安機關提交了銀行轉賬23萬元的記錄,以及與朱某聯繫的微信記錄,以及相關聯繫方式。
昨日,大白新聞以杜某朋友的身份聯繫到貴州省遵義市公安局匯川區分局辦案民警,其回應稱,“正在立案偵查。”隨後該民警表示“在開會”,隨即掛斷電話。今天大白新聞再次致電該民警,其表示“因案件正在偵辦,無法透露過多案情。”
(來源:法律與生活雜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