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在線申請後現場考試
4月16日,成都市文廣新局面向街頭藝人,開展招募和考核。
成都市文廣新局提供的招募條件顯示,參加報考持證街頭藝人,需要滿足包括年齡在18至50周歲,身體健康,擁有成都戶籍,或在成都市合法穩定居住,辦理了成都市居住證等硬性條件。
除個人申報外,團體也可參加申報,但人數需在10人以下,乞討型等不得參考。此外,表演方式和內容應“符合時代主題,內容積極向上,弘揚正能量,言談舉止要大方得體、親和真摯,拒絕和抵制格調低下、淫穢粗俗,不得在表演過程中發表政治言論”。
對於表演形式,成都市文廣新局規定,可以是以通俗唱法為主的聲樂表演、器樂表演、曲藝表演和非遺傳統手工技藝表演。此外,由於表演點位不提供電源,需要用音響等電器的街頭藝人,還要自行準備安全的電源。入選的街頭藝人,需要保證長期持續性開展街頭藝術表演,並服從主管單位的統一管理。
參加報考的街頭藝人,通過網絡在線申請,經過篩選後進入現場複試,複試合格者確定為擬頒發證照人員,並將對外公示。
此外,成都市文廣新局同時規定,評審通過的街頭藝人上崗前,須參加成都市文化館組織的短期培訓,培訓時間1到3天,主要內容為政策法規、管理規定和行業規範、演出包裝、基本禮儀,並現場簽訂《成都街頭藝人公約》等。未參加培訓或不簽訂公約者,將不予發放證照。
“持證藝人”將受市民監督
新京報記者從成都市音產辦獲悉,首批持證街頭藝人招募,一共持續四天,到4月20日截止。共有242名個人及114個團隊申請,成都市文廣新局委托成都市文化館,從中篩選出團體和個人共100個,通過率不到三分之一。
即便是通過考核領證後,街頭藝人每年也將接受審核,內容包括演出頻次和效果等,優秀者將獲得獎勵,表現不佳者將進行末位淘汰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獲得表演證照後,街頭藝人可以自由“求打賞”,不受文化執法部門干涉。成都市文廣新局稱,這一規定將著力實現街頭藝人“打開琴盒收費”,打通街頭藝術的“生存通道”,形成自循環的長效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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