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5日電/24日,記者從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方便市民辦理公積金業務,公積金管理中心自4月13日起取消了包括進城務工人員銷戶提取、“職工異地購房證明”等多項原先要提交的證明材料。
進城務工人員銷戶提公積金
無須“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根據新規,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申請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再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由進城務工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戶口本原件,填寫《進城務工人員解除勞動關係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辦理銷戶提取。外地進城務工人員無法提供戶口本原件的,可通過微信等方式提供戶口本影印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填寫《進城務工人員解除勞動關係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辦理銷戶提取。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申請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再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異地購房提公積金
不再提供“職工異地購房證明”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再提供職工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房屋所在地居(村)委會或物業部門)開具的“職工異地購房證明”、社保部門開具的單位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證明”,按58號文件第一條第一款第2項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