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小麗的敘述,這是因為夫妻糾紛引起的故意損毀財物事件,但城門失火殃及房東,房東是無辜的,池斌斌警官試著進行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小麗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客氣地向房東道歉,說自己一時衝動,得知老公找“小三”,所以才昏了頭砸壞門鎖,她願意賠償房東的門鎖損失。
處理完損壞財物的問題,池警官又開導起小麗,如果大明真的屬於婚內出軌,小麗完全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大明作為婚姻中的過錯方,分割財產時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說到這裡,小麗眼中的淚花開始打轉。她斷斷續續地說,自己早在兩年前就和大明離婚,在法律關係上,大明屬於前夫。
小麗解釋說,她和大明都是二婚。兩人曾有八年的婚姻,有一個七歲的女兒。大明因為好賭,欠了八十多萬元賭債,因欠債太多,大明躲在外面不敢回家,債主天天上門騷擾她和女兒。
一旦和小麗撇清關係,債主就不會騷擾小麗和孩子。大明提議,他可以和小麗假離婚,等事情過去,兩個人再複婚。
小麗覺得這個方案可行,於是簽定離婚協議,協議約定:小麗放棄所有財產,孩子歸小麗撫養,大明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
離婚後,大明不在自己家住,債主也就不上門了。但私底下,小麗和大明還是常常往來。事情失控是從去年開始,去年底,大明家因為拆遷分得三套房產,小麗帶孩子回娘家住,做房屋中介的她給大明在海濱街道租了一出租房。
今年年初,大明把其中一套房子賣掉後還清了債務。無債一身輕,小麗此時找上門想和大明複婚,結果大明不答應。
小麗漸漸發現端倪,在她為大明租的房子裡,有一個女子和大明出雙入對,還常常在出租房裡過夜。小麗因此情緒激動,一大早堵在出租房門口……
民警告訴小麗,按照《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小麗與大明協議離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不可逆轉。但八年多的婚姻總有感情,大明只是為了躲債而離婚,雙方有一定的調解基礎和達成一致的可能。最後,民警建議,如果小麗的敘述屬實又想挽回大明,小麗可以請求當地婦聯組織幫她挽救家庭,但不可再做出損壞他人財物的不智之舉。
(來源:《錢江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