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
總工程款20%是質量保證金
計劃6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新市鎮政府負責人告訴記者,村民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好在問題暴露於施工單位保質期內,施工方有總工程款的20%被作為質量保證金。問題出現,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整改到位。如果拒絕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業主單位將通過法定程序,扣除其質量保證金,另行遴選符合條件的施工單位整改。
據了解,新市鎮黨委政府、屏山縣水務局根據該段地勢特殊情況,責成施工方用160mm管進行鋪設(渠道改為管道不降低其使用效果,此段整改工程的工程量不計入結算),根據整改進度,按計劃將在6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成都商報記者注意到,施工單位整改措施中,為了防止落葉、泥沙進入水管導致堵塞,在渠道水源處增加了沉沙過濾池和攔渣栅,可以有效預防泥沙和枯葉。“建成驗收後,四段水渠將交給各村民小組自行管理和使用。”新市鎮負責人表示。
(來源:《成都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