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自作主張賣房
不久,越來越多的老人稱,遭遇了和高雅琴相似的情況。2017年8月,北京市司法局發布消息稱,參與此類“理財項目”公證的方正公證處部分工作人員被處分,公證處被停業整頓。而多起事件中均有出現的廣燕彬也被警方採取了強制措施,據了解,目前涉及他的刑事案件正在進行中。
而在高雅琴案的審理中,理財人龍武一方表示,高雅琴是通過朋友介紹找到自己,“說知道我認識一些放貸人,因急需資金,希望我從中聯絡、介紹,借用一些資金使用,並可以給我中介費用。”
龍武稱,經自己介紹,高雅琴向王月借用了一些資金,雙方也簽訂了借款合同。為了保證借款的償還,經出借人要求,高雅琴用涉案房屋進行抵押,並承諾保證及時還款並支付相應利息。龍武表示,2016年7月,高雅琴聯繫自己說無法償還借款,希望能幫忙尋找買家,以合理價格盡快將涉案房屋出售以償還借款,“她說盡快出售,並要求全款支付,我就通過中介公司把涉案房屋信息掛到了網上。”龍武稱,自己只是借款介紹人,此後買賣涉案房屋高雅琴本人全程知情,自己不存在任何自作主張、自行賣房的情況,更不存在和劉鳳串通賣房的情況。
劉鳳則表示,自己是通過網絡看到涉案房屋的出售信息,考慮到自己因為家庭原因需要在北京市買房,就簽訂了購房合同。劉鳳認為,自己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權的方式合法有效,高雅琴的起訴屬於房屋價格上漲之後的惡意違約行為。
法院經審理後認定
買賣雙方存惡意串通
儘管龍武、劉鳳都否認存在串通買賣的情況,但據朝陽法院審理查明,王月、龍武等5人的相關銀行賬戶在2016年8月25日之前與之後均存在大額、密集資金往來,據此可以認定該五人存在十分密切的經濟利益聯繫,相對於高雅琴而言,該五人系一個利益共同體。龍武和劉鳳所主張的200萬元購房款,在短短21分鐘的時間內流經多個銀行賬戶,最終又回到初始賬戶,整個資金流轉過程作為一個整體,並未發生200萬元款項所有權實質上的轉移。因此,法院不能確認該200萬元系劉鳳向龍武支付的涉案房屋購房款。另一個角度來說,劉鳳、龍武等人通過“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就將高雅琴名下的房產轉到了自己名下。
結合劉鳳和龍武關於購房款200萬元系五人利益共同體之一的何光(化名)代其支付的主張,法院認為,若劉鳳是涉案房屋的實際買受人,則劉鳳與龍學、何光等人就涉案房屋的買賣存在惡意串通;若劉鳳僅出名,由龍武、何光等人借名買受涉案房屋,則龍武與何光等人就涉案房屋的買賣存在惡意串通。
一審判令買賣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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