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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行動中收繳文物照片 |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侯金發、侯金海、侯金亮以血緣關係為基礎,利用家族勢力的影響,通過開辦的公司,組織、領導親朋好友、兩勞釋放人員和社會人員,大肆進行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非法斂取錢財,為獲取巨額非法經濟利益危害一方,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且系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首要分子,應依法懲處。上訴人張保民、張成俊、李金玉、王紅貴、景春凱積極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其行為均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且上訴人張保民、張成俊、李金玉、王紅貴、景春凱均系骨幹成員和積極參加者。上訴人侯金江多次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其行為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應依法懲處。其所犯具體罪行亦依法應予懲處。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就在本周,該涉黑社會性質犯罪盜墓團夥的“保護傘”聞喜縣原公安局副局長景益民已被終審判處無期徒刑。侯氏兄弟及其犯罪團夥成員因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掘古墓葬罪等均受到了法律嚴懲。該案的終審宣判,體現了山西省在中央領導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和打擊文物犯罪專項鬥爭的堅定決心和有力行動,彰顯了法律的公正與威嚴,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受到了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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