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一審審判長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法官 曹曉穎:首先一類就是教育類的,像咱們傳統意義上的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試,二就是資格類的,比如像我們學法律的,法律資格考試,註冊會計師資格考試,還有一類就是錄用任用類的,像國家公務員考試。
作弊考生成績無效 嚴重者將被停考
考試作弊除了涉嫌構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外,作弊考生還會被予以行政處罰,比如依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規定:考試作弊的,首先面臨的處罰就是該科目成績無效;嚴重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比如高考,可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來源:央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