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依規登記誠信經營。培訓機構取得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後方可開展培訓。培訓機構必須誠實守信經營,嚴禁虛假宣傳,誤導、欺騙學生和家長,嚴禁誇大培訓效果。
14。嚴禁超標培訓。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名稱、招生對象、培訓進度、上課時間等要經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審核並向社會公布;培訓內容不得超出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市、區)中小學同期進度。杜絕機械訓練、強化應試等不良培訓行為。不得留作業。
15。嚴格教師聘用。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並接受社會監督。嚴禁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到培訓機構任教,一旦發現,堅決吊銷辦學許可證,並對教師本人予以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取消教師資格。
16。嚴禁與升學掛鈎。嚴禁將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鈎,嚴禁作出與升學、考試相關的保證性承諾,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排名。
17。控制培訓時間。培訓時間不得與當地中小學教學時間相衝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
三、家庭履行教育監護責任
18。樹立科學育兒觀念。家長要正確認識孩子成長規律,尊重孩子個體差異和天性,保護孩子的想象力、創造力,把培養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標。切實履行家庭教育職責,嚴格對孩子的教育管理,支持學校和教師正確行使對學生的教育管理權利。要理性設置對孩子的期望值,鼓勵孩子盡展其才。根據孩子的興趣愛好選擇適合的培訓,避免盲目攀比、跟風報班或請家教給孩子增加過重課外負擔,有損孩子身心健康。
19。加強家庭交流互動。家長要注重言傳身教,培育好家風,傳承好家訓。多與孩子溝通交流,引導其勤奮學習,開朗自信,樂觀向上;教育孩子遇到挫折不灰心、不氣餒,遇到困難勇於面對、努力克服;幫助孩子樹立學習信心,增強學習動力;提醒孩子有事要及時告訴家長,主動尋求幫助。
20。增強孩子身心健康。安排孩子每天進行戶外鍛煉,鼓勵支持孩子參加各種形式體育活動,培育1—2項體育運動愛好,引導孩子從小養成良好鍛煉習慣。經常關注孩子情緒變化和心理健康,採取措施進行有效疏導。有意識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裡的事情幫著做。
21。引導孩子健康生活。引導孩子合理使用電子產品,上健康網站,不沉迷網絡遊戲,不用手機刷屏。不讓孩子長時間看電視,保證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於10個小時,初中生不少於9個小時,高中階段學生不少於8個小時。按時作息、不熬夜,少吃零食、不挑食,不攀比吃喝穿戴。
四、強化政府管理監督
22。克服片面評價傾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嚴禁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將升學情況與考核、績效和獎勵掛鈎。
23。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嚴禁各類新聞媒體炒作考試成績排名和升學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中高考狀元;多層次多角度宣傳科學教育理念,引導家長和社會轉變觀念,努力破除“搶跑文化”“超前教育”“劇場效應”等功利現象,營造良好育人氛圍。婦聯組織要做好家庭教育指導,促進家長做好學生減負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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