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9日電/去年底,上海出台了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高質量用地政策”。本次政策延續了上海一直以來差別化用地政策的特點,並進一步加強了政策力度,促進土地資源向更高效率、更有潛力的企業集中。
東方網發表上海社科院應用經濟研究所助理研究員胡映潔文章介紹,從盤活存量用地的角度來看,上海此次提出了五種盤活存量的途徑,包括“收儲、提容、轉型、節餘轉讓、低效退出”,提出要加大低效產業用地的收儲力度,增強政府調控土地市場、高效配置資源能力。
一方面,盤活存量的手段更加多樣,讓不同的情況可以選擇不同的機制,增加了提容、節餘轉讓等多種提法;另一方面加強了對低效用地的收儲力度,配合利益平衡和倒逼機制,實現所謂的“引”“逼”結合,對低效用地退出給予合適的補償,鼓勵其退出,並嚴查低效用地的違法違規,增加其低效持有的成本,降低收儲的難度;另外,存量補地價的自主轉型通道依然存在,但是更加強調轉型企業的高潛力和高質量。配合產業績效評估與用地政策更緊密結合,上海希望將產業用地政策的激勵精准落實到高效企業的發展中。
文章分析,從上海存量用地政策的演變來看,上海一直是走在全國前列的,在政策事實上也更具有遠見。受到土地資源緊張的限制,上海較早的打通了存量補地價的通道,意圖減少因土地收回再重新招拍掛的交易成本,促進企業自主轉型升級。
但同時,與同期推行類似城市更新政策深圳相比,上海政策的實施較為謹慎,這種謹慎表現在上海政策中設置了更多的限制,比如工業用地更新之後分割轉讓的限制,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規劃審批等一系列環節中的審批限制。這些限制的主要目的是將產業用地政策的優惠真正作用於高質量的企業,而不是被利用來進行房地產投機。而深圳這時似乎成為了一個反例:深圳的城市更新政策非常靈活,市場得利的空間很大,充分調動了市場的積極性,使其城市更新推進的速度非常快,其中工業用地更新由於涉及的利益主體較少,項目的占比也很高。但是,我們也看到了工業用地更新之後帶來的一系列問題,除了工業用地大量轉變為居住用地,擠占產業發展空間之外,工業用地更新之後雖然建設了大量的新型產業空間,物理空間上容積率得到了提升,但是投機的過程帶來地價和租金的上漲,卻趕走了需要低成本空間的創新型企業。反觀上海,正是因為政策中重視對投機行為的限制,可以說避免了這樣的後果,雖然整個政策實施探索的過程表現出來就是轉型的速度相對慢一些。
此外,產業用地政策的精准發力需要解決一個事前判斷的難題。上海目前的各項用地政策落實的難點在於,產業部門需要對企業做出一個事前判斷,但實際上這個判斷是很難的,企業質量潛力的評估主要應該交給市場去進行。因此,這次政策中提出了多樣化的供地機制,其中,先租後讓的試點值得期待,因為這相當於給了企業一個市場考核期與試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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